认知哲学概述,笛卡尔,斯宾诺莎和霍布斯
什么是认知?认知与哲学在哪些方面有联系?在认知科学中,认知是人们如何思维,那么认知哲学就是研究人们思维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哲学问题。
在哲学中,“认知”与认识论密切相关。认识论把“认知”当作产生新信息和改进知识的能力来研究。
其核心论题是:在环境中信息的发现如何影响知识的发展,在科学哲学中就是科学发现问题。
因为发现是一个复杂的认知过程,旨在阐明未知事物,具体表现在三方面:
①揭示以前存在但未被发现的客体或事件;
②发现已知事物的新性质;
③发现与创造理想客体。
在西方哲学史上,笛卡尔(R. Descartes)将认知与知识区分开来,认为认知是过程,知识是认知的结果。笛卡尔的心灵表征模型是认知科学的原型。
笛卡尔的心灵表征理论认为,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所有知识是通过表示外部事物的心理客体——表征获得的,对于笛卡尔而言,人们所直接感知到的是对某个对象的观念,而只有借助于这个中介,人们才得以感知到那个对象。
比如说当某人在感知某个外部物体时,他并没有直接感知到它,而是通过关于这个对象的观念,它才得以被感知。这种表征主义式认识论也常被称为间接实在论(indirect realism)。
心灵表征理论包含三方面内容:
①表征的怀疑论,主张这些表征与它们表达的东西没有任何联系;
②方法的唯我论,主张人们可以研究心灵,而完全不用注意心灵支持表征和所思考的实在;
③关于心身的二元论,主张心与身体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东西,心理事件如信念、想象、观念和思想正是它们表征的东西。
这三个核心信条在关于心灵的思想史上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在某种意义上,心灵哲学和认知科学是笛卡儿传统的发展。
斯宾诺莎将认知分为三个等级:
第一等的认知是由第二手的意见、想象和从变幻不定的经验中得来的认知构成的,这种认知承认虚假;
第二等的认知是理性,它寻找现象的根本理由或原因,发现必然真理;
第三等也即最高等的认知是直觉认识,它是从有关属性本质的恰当观念发展而来的,从而达到对事物本质的恰当认识。
按照一般的哲学用法,“认知”包括通往知识的那些状态和过程,与感觉、感情、意志相区别。这是感知和发现意义上的“认知”。
而霍布斯的断言“知识的开端乃是感觉和想象的心像”,提出了“所有推理只能是计算”的著名观点,强调我们的理性知识对客观存在的个体事物的依赖以及对我们关于外在事物的感觉及其观念的依赖。
霍布斯认为思想可以被理解为一种计算,或许通常是无意识地对存储在心灵中的符号进行形式操作。这一思想是当代人工智能“思维是计算”思想的直接哲学根源。
我们的心理状态和形成过程,不仅被看作是一种自动表征系统,而且在某种意义上被看作是形式化的数学和语言客体。至少在某些描述水平上,当我们思考时,我们的心灵执行的操作是作为计算构成的。
Reference:《认知哲学手册》魏屹东